三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“一票否决”制
安全工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处室主任(年级主任)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部门安全工作总负责。在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的,学校将对教育管理不力、玩忽职守、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负责人,进行批评教育,并追究其责任。同时学校将把部门安全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处室(年级)主任及其相关人员工作状况的基本要素,若出现重大安全问题,对学校处室(年级)主任及其相关人员的考核、评优、晋级、晋职严格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四、本实施意见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,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。未尽事宜,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局有关要求、安排作补充。
五、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5/5 首页 上一页 3 4 5
|